吸食毒品一、二級遭警逮捕,委請毒品律師撰狀爭取緩刑附命戒癮治療
2019-01-06仙人跳?妨害性自主?你情我願遭告,要求高額賠償金,委任刑事律師辯駁無罪
2019-01-08- 免費法律諮詢人:黃先生
- 案件類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
- 所在地:台南
- 諮詢律師:陳冠仁律師
侵害配偶權法律諮詢問題:
我和太太結婚三年多沒有小孩,感情一直也都算是穩定,上禮拜我發現太太竟然跟別人聊天內容非常鹹濕,也在聊天內容中發現他們好像曾經發生過性行為,這真的讓人非常無法忍受,我跟小王那邊聯絡過,他的態度真的非常惡劣,說不想私下跟我談,要就走法律途徑處理,我想跟律師諮詢:
- 我沒有直接的證據可以證明他們兩個間確實有發生過性行為,我可以提告通姦罪嗎?
- 我的財產比太太多,如果離婚了夫妻剩餘財產可以不要和太太分嗎?
民事律師建議與處理方針:
- 倘若目前只有對話紀錄要成立通姦罪會較有困難,實務上,我國通姦罪成立要件是非常嚴格的,必須要有直接證據例如:使用過的保險套、有體液的衛生紙等,綜合其他證據會更為有利。但是,line訊息侵害配偶權是有機會成立的。
-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如果有辦法證明一方對婚姻不忠或是有重大過失,該付婚姻破裂責任,則可主張分配比例減少,如在離婚訴訟中法官會依雙方財力、生活能力等去做衡量裁定。
侵害配偶權法律諮詢後結果:
黃先生法律諮詢陳冠仁律師後,委任律師替他向小王提民事侵害配偶權的訴訟並在侵害配偶權追訴期內請求損害賠償。
侵害配偶權相關法條:
民法第184條規定: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195條規定: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