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跳?妨害性自主?你情我願遭告,要求高額賠償金,委任刑事律師辯駁無罪
2019-01-08竄改支票金額,遭偽造有價證券罪起訴,刑事律師陪同出庭爭取緩刑
2019-01-11- 免費法律諮詢人:張先生
- 案件類型:契約糾紛、債務不履行、給付不完全
- 所在地:台南、台北
- 諮詢律師:陳冠仁律師
契約債務不履行法律諮詢問題:
我之前和一家廣告行銷公司簽約,請他們幫我在Facebook上面做廣告行銷,簽約一年分期支付100萬元的價金,我付了頭期款20萬之後,配合了三個月覺得效果不錯,也繼續付後面款項,但到第二筆款付完之後,我慢慢發覺,對方回報給我所投入的費用,好像並沒有完全投入,廣告成效差很多,對方不願意將投入廣告費用的明細給我看,溝通無效之下我主張要終止契約,因此還沒支付尾款60多萬元,現在卻突然收到對方提告我契約債務不履行,我才打來做免費法律諮詢:
- 明明是對方沒有按照約定的幫我投入我要求的廣告費用,現在卻是我被告契約債務不履行,我應該怎麼辦?
- 我人在台南,但案件的管轄地在台北,這樣我應該怎麼找律師?
民事訴訟律師建議與處理方針:
- 本案建議在契約債務不履行訴訟之中要積極地做辯駁,提出相對應的答辯狀,要求對方將明細透明公開,主張非我方在契約之中違約,而是對方給付不完全,未付尾款並非可歸責於我方。
- 案件管轄地在台北,要找有登錄台北的律師,才能夠替當事人進行訴訟,另外還需考量車馬費相關的問題。
契約債務不履行法律諮詢結果:
張先生向陳冠仁律師諮詢過後,相信陳律師的專業以及豐富的經驗,且陳律師辦公室在台南可以就近和律師開會,也有登錄台北,能到台北打官司,於是決定全權委託陳律師處理民事訴訟,爭取自己的權利。
契約不履行相關法條:
依民法第225條規定:
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債務人免給付義務。
債務人因前項給付不能之事由,對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者,債權人得向債務人請求讓與其損害賠償請求權,或交付其所受領之賠償物。
依民法第255條規定:
依契約之性質或當事人之意思表示,非於一定時期為給付不能達其契約之目的,而契約當事人之一方不按照時期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不為前條之催告,解除其契約。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