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郵局行員騙帳戶,男依指示取款竟淪車手,險託刑事律師洗刷罪名
2022-06-22將租賃車輛出借於朋友,卻遭起訴侵占罪,幸委刑事律師獲無罪
2022-06-29緩刑是什麼意思?一分鐘看懂緩刑意思
緩刑,緩刑的意思字面上來說就是暫緩執行刑罰,當法院判決主文的宣告刑度在2年(少年犯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的情況下,同時宣告於一定期間內暫緩執行(緩刑期間)。
這段判決緩刑期間,最短2年,最長5年,從收到判決書後20天未再上訴、判決確定後當天起算這段暫時不執行的緩刑期間,期間都表現良好,等到緩刑期滿宣告都沒有被法院撤銷的話,這個案件就視為未判刑。緩刑讓被告還能保有一定的人身自由,是針對犯行較輕微的案件,為了讓被告能更好的改過自新、重新回歸到社會中所訂的制度。
速讀緩刑意思👉點擊以下選項,前往了解您的法律諮詢問題
判刑緩刑案例分享,被判緩刑起源:
阿泰今年20歲,輟學後染上了吸毒的惡習,終於在一次掃毒行動中被警方逮到,但他犯後供認不諱,也都非常配合檢警辦案,希望法官能從輕發落,別讓青春年華只能在獄中度過。
一審判決下來,阿泰被判了1年10個月,緩刑3年,並出席五次法治教育和120小時的社會勞動服務……阿泰看不太懂判緩刑的意思,於是立刻尋求免費法律諮詢,想找律師詢問自己到底會不會被關呢?想了解爭取緩刑怎麼做、緩刑條件…
Q:被判刑後,可緩刑3年,那我到底要關幾年?
判刑緩刑是法院對被判處二年(少年犯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被告,同時宣告於一定期間內暫緩執行,考量被告未來不需費力回歸社會、鼓勵改過向善的制度。
以本件為例,就是說原本若服刑是要關1年10個月,但是只要在緩刑的3年期間表現良好不故意再犯罪,並且履行一些如勞動服務等負擔,就可以不必入監服刑。
Q:所有人都適用緩刑嗎?緩刑條件有哪些?
緩刑必須要是初犯無前科,或者是服完刑後超過五年沒有再因故意犯罪被判徒刑的被告才適用喔!只要法院認為被告被判處的二年(少年犯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以暫時不執行為適當,可以宣告2~5年的緩刑期間,緩刑期間從裁判的效力確定(也就是收到判決後10天未再上訴)的當天起算。
並且刑事訴訟法院還可以斟酌情形,命被告在緩刑的期間,緩刑條件為下列各款事項:
- 向被害人道歉。
- 立悔過書。
- 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 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
- 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40小時以上240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 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 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 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Q:那緩刑時間結束有什麼效果?緩刑有可能被撤銷收回嗎?
如果在緩刑期間表現不佳,有再故意犯罪而被判刑或者違反法院所定上述各種負擔事項情節重大,比如義務勞務不到或者未配合戒癮治療者,緩刑是有可能會被撤銷的喔,緩刑若被撤銷,就必須繼續入監執行原本應該執行的刑罰。但如果順利度過緩刑期滿,都沒有被撤銷,本刑的宣告就會失效不再執行,有緩刑前科也視同於無罪!
Q:緩刑可以出國嗎?緩刑出國限制對象是誰?
依我國《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條第1款規定,國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禁止其出國: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經宣告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緩刑者,不在此限。因此只要未被限制出境,也有履行法官給予緩刑所附帶的條件,仍然可以緩刑出國的喔!若有保護管束,也記得定期向觀護人報到,才不會被撤銷緩刑。
Q:緩刑罰金要繳多少?
「緩刑」是給予被告改過自新的機會,暫緩執行刑罰,先觀察被告是否真的需要接受刑罰,若被告於緩刑期間表現良好,並都確實履行法官所訂下的種種條件,期滿可視為未判刑。緩所附帶的條件,可能有以下情形:
- 向被害人道歉。
- 立悔過書。
- 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 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
- 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40小時以上240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 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 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 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緩刑易科罰金的意思
其中「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需要由法官依照案件整體狀況來裁判,視個案情形而有不同。另外常聽到的「易科罰金」只適用於宣告刑6個月內的案件,是用金錢代替有期徒刑,錢繳完就等於刑罰結束,所以易科罰金與緩刑不會同時發生,在緩刑期間內也可暫不繳納易科罰金喔。
Q:緩刑期滿會留下前科紀錄嗎?
只要在緩刑的期間表現良好、不故意再犯罪,並且履行一些如勞動服務、寫悔過書等負擔,待緩刑期滿,因為沒有發生緩刑撤銷的情況,所以原先宣告的刑罰就不再有效力,也就是可以不必入監服刑、拘役或是繳納罰金,視同於無罪!
而一般人口中的「良民證」,正式名稱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也就是警察機關依司法或軍法機關「判決確定」、「執行」之刑事案件資料所作成的紀錄證明,依核發條例第6條規定,受緩刑、拘役、罰金(不包括有期徒刑易科罰金者)的宣告,不會記載於刑事案件紀錄,所以緩刑期滿,不會記載於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上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