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傳票要當證人,好煩可以不去嗎?去了有錢領嗎?
2019-11-29車禍和解書成廢紙?法律諮詢台中律師提告過失傷害並追討民事賠償!
2019-12-03- 免費法律諮詢人:陳先生
- 案件類型:略誘罪、監護權
- 所在地:嘉義
- 諮詢律師:江昱勳律師
法律諮詢問題:
我和太太結婚數年,但因教育、經濟等問題不斷發生爭吵,前陣子因為發生比較激烈爭吵,太太就將小孩帶回娘家居住且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及提起監護權的訴訟。訴訟期間,我不斷向太太表示想探視小孩,但對方都一律回絕,甚至近期都無法再連絡到對方,詢問岳母後才得知,太太竟已將小孩帶出國一個月了,不知何時會回來,我想請問:
- 在太太將小孩帶回娘家以前,都是由我在照顧,但太太經濟條件比我好,這樣我有機會爭取到小孩監護權嗎?
- 太太擅自將小孩帶出國,我可以向她提告嗎?
律師建議與處理方針:
- 實務上法院多以主要照顧者以及不變動原則作為主要裁判監護權歸屬的考量,經濟狀況已非首要條件。若過去都是由您進行照顧,對於爭取監護權的訴訟是非常有利的!
- 不論離婚與監護權官司要打多久,訴訟期間,不論婚姻關係仍然存續,孩子也仍是由雙方共同監護,而太太在未告知先生也未取同意的狀況下,擅自將小孩帶出國且滯留不回國,已經侵犯到先生的親權以及對於小孩監督權的行使,可以向太太提告略誘罪!
本案法律諮詢後結果:
陳先生對於太太的行為非常氣憤,在聽完江昱勳律師專業的分析及建議後,決定委任律師向太太提告略誘罪!希望法院能給予太太一個懲罰,還給自己一個公道!也彌補多日來無法見到小孩那擔憂的心情。
本案相關法條:
依民法第1055條第1項規定:
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依刑法第241條第1項規定:
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