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遭求償醫療費699萬,律師強力辯護,終降為61萬
2018-07-19異國婚姻破裂,韓國男方委律師求償百萬購屋頭期款,成功!
2018-07-19- 委託人:小龍
- 相對人:小鳳
- 所在地:苗栗
- 案件類型:離婚、監護權
- 判決結果:離婚成功,子女共同監護
- 承辦律師:林倩芸律師
訴請離婚經過:
男方小龍與女方小鳳102年間結婚,婚後雙方生活習慣不同,男方小龍認為女方不整理家務、對公婆不敬、未負擔家計、未照顧好孩子。女方小鳳則認為男方很兇常粗言粗語、幫男方工作又不給薪水、常限制經濟。於是,女方於105年5月間帶著未成年子女開著男方的車回娘家,就再也沒有回來,男方只好委請林倩芸律師協調後,向法院訴請離婚,並爭取未成年子女離婚監護權,但女方則不願離婚,不願給男方探視孩子,不願協調。
律師主張:
一、原告小龍請求離婚應予准許,查男方所稱之婚後生活狀況,認為屬實。
二、雙方分居後爭執不休,且牽扯到雙方人家。
三、男方曾多次想去探視孩子,並且取回車輛,遭女方拒絕,使二人夫妻關係更加惡化,且分居已達2年餘,彼此均無感情交流,婚姻已有閒隙,無法組織家庭、永久生活。
訴請離婚判決結果:
男方小龍終於獲得離婚判決,並且爭取到未成年子女共同監護,使男方有新的生活。未成年子女共同監護權部分,除了可以時時探視孩子,另享有共同決定居住地、就學狀況、醫療、存簿、各項重大事情的決定權。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