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惡意散布不實謠言妨害名譽,律師發函成功道歉和解!
2020-01-05律師到府協助代筆遺囑分家產,事先規劃免糾紛!
2020-01-11- 免費法律諮詢人:阿玉
- 案件類型:販賣毒品、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羈押
- 所在地:高雄
- 諮詢律師:陳韋誠律師
販毒刑期法律諮詢問題:
我先生之前因為販賣二級毒品的案子,已經被羈押禁見2個月了,但他根本沒有販毒,現在又要再開延押庭,我有詢問其他的法扶律師,法扶律師說因為共犯及上游還未查獲,所以這次開完庭很有可能再繼續被羈押。但據我所知,那位共犯早就逃亡到菲律賓去了,基本上是抓不到人的,我想跟律師免費法律諮詢:
- 販賣二級毒品很嚴重嗎?還有機會羈押交保嗎?
- 若再被羈押,我可以進去見他嗎?
販毒律師建議與處理方針:
- 販毒刑期屬於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建議盡快委任律師進行律見,了解案件狀況!在禁見的狀況下,即便先生是被誣陷、冤枉的,也沒有人可以幫他辯駁、主張,有位律師能去見他,除了可以讓先生在裡面比較安心外,了解案情才有機會針對爭點進行反駁、爭取羈押交保!
- 沒有禁見的話,家屬才可以去接見。若是仍被禁見,還是只有律師可以進行律見,但家屬可以寄送飯菜以及金錢,讓先生在裡面的生活比較好過,有想說的話也可以請律師帶進去。
販毒刑期法律諮詢後結果:
陳韋誠律師擁有許多相關案件的經驗,在法庭上都會非常強力地為當事人爭取權益!阿玉在諮詢過後,認為高雄律師陳律師非常細心且專業,也決定委任律師全權處理,盼能為先生爭取交保!
販毒刑期相關法條:
販毒刑期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規定: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第1項規定:
被告所犯為死刑、或最輕本刊三年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算。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