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妨礙家庭案例|離婚後依舊能提告妨礙家庭!
2020-07-09遭處人頭帳戶洗錢,緊急委任律師上訴防假釋被撤銷
2020-07-14- 免費法律諮詢人:阿龍
- 案件類型:支付命令
- 所在地:台中
- 諮詢律師:陳宏毅律師
法律諮詢問題:
我朋友之前說家裡母親重病,急需一筆醫療費,但因為又卡到孩子要繳學費,錢一時周轉不過來,詢問我是否能先借她,當時我一時心軟便以匯款方式借了他50萬,同時他也有簽了張支票給我,並保證2個月後一定會將款項還我。不料,2個月後,不但支票無法兌現,她還封鎖我一切聯繫方式,我想請問:
- 該如何聲請支付命令?
- 請問民事聲請支付命令狀通過之後該如何處理?
建議交由律師撰寫聲請支付命令狀
- 建議將匯款資料、對話紀錄、對方資料及事實經過等整理,交由律師撰寫聲請支付命令狀,若不清楚對方資料,也可以藉由支票的退票理由單取得對方個人資料進行處理。
- 聲請支付命令狀通過後核發後的20天內,若對方都未提出異議的話,便可以拿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向法院對債務人名下的財產、薪資等聲請強制執行!
台中法律諮詢後結果:
陳宏毅律師為台中所所長,擁有近10年辦案經驗,處理民事訴訟案件非常穩重且有條理,並會力求讓當事人理解案件狀況。
阿龍在跟律師法律諮詢過後,認為律師非常專業且細心,而這些民事聲請支付命令狀流程及民事聲請支付命令狀萬一自行辦理時沒處理好,會影響到後續法院判決的狀況,因此決定全權委任律師處理,希望由律師協助將款項追討回來!
本案相關法條:
依民事訴訟法第516條規定: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債務人得在調解成立或第一審言詞辨論終結前,撤回其異議。但應負擔調解程序費用或訴訟費用。
依民事訴訟法第519條規定: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於異議範圍內失其效力,以債權人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
前項情形,督促程序費用,應作為訴訟費用或調解程序費用之一部。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