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2年太太竟還懷孕流產?委任家事律師提起通姦告訴!
2020-03-19一審遭判詐欺刑法又疑涉防制洗錢法,委任律師備戰二審
2020-03-24- 免費法律諮詢人: 郭先生
- 案件類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 所在地:台北
- 諮詢律師:林倩芸律師
扶養義務法律諮詢問題:
我爸媽離婚好幾年了,他們離婚後爸爸又馬上再娶、離了,又再娶,外面多了好幾個弟弟妹妹,有時候在外面的家過不好,就會突然跑來我們家要我們養他,住個幾天人又不見了,把我們家當旅館,還是不付費的那種!搞得我們全家人都非常痛苦,他現在又生病需要負擔醫療費,我跟我的家人們很不服氣,就因為他是我父親,我們就必須承受這些扶養義務嗎?我想請問律師:
- 父親從小就沒什麼在照顧我們,花天酒地還賭博,離婚後還常來鬧,我可以申請免除扶養義務不養他嗎?
- 如果扶養費不能完全免除,法院會怎麼決定子女要負擔多少呢?
免除扶養義務案例,律師建議與處理方針:
- 依法律規定,就算父母離婚,但子女與父親仍有血親關係,父親的子女都應該要平均分攤費用,或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減輕扶養義務或是免除扶養義務。
- 法院會考量父親不能維持生活的狀況、子女的經濟能力再參考其他證據、家人親屬證詞等等,酌定是否免除扶養費用喔。
法律諮詢後,提起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訴訟:
郭先生與林倩芸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時,律師將各個狀況分析講解得很清楚,讓郭先生與母親能輕易明白法律上如何操作,與弟弟討論後便決定委任林律師向法院提起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訴訟,還給他們一個安靜的生活品質。
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相關法條:
依民法第 1114 條規定: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三、兄弟姊妹相互間。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依民法第 1118-1 條規定:
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