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合夥做生意時該注意什麼?
2018-07-31辛苦賺錢養老公,負債累累,決心提離婚訴訟!
2018-08-25解除婚約故事起源:
阿裕與喬喬交往多年,終於盼到阿裕求婚,兩人歡喜的籌辦訂婚事宜,並也圓滿完成。但喬喬突然從阿裕手機中發現他居然出軌外遇,使喬喬心痛欲絕,決定快刀斬亂麻,不與阿裕結婚。但喬喬非常不甘心,於是上網搜尋解除婚約、賠償、贈與等字,最後找到好律師法律諮詢網,於是決定直接來電跟律師免費諮詢。
解除婚約法律知識:
Q:訂婚後可以主張解除婚約嗎?
可以。
雙方一旦訂了婚約,如果有一方不想結,對方有法定事由時可以主張解除婚約,但必須符合民法第976條第一項的規定,婚約當事人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解除婚約:
- 婚約訂定後,再與他人訂定婚約或結婚者。
- 故違結婚期約者。
- 生死不明已滿一年者。
- 有重大不治之病者。
- 有花柳病或其他惡疾者。
- 婚約訂定後成為殘廢者。
- 婚約訂定後與人通姦者。
- 婚約訂定後受徒刑之宣告者。
- 有其他重大事由者。
Q:對方外遇造成我不想結婚,但是我的損失可以向對方求償嗎?
可以。
喬喬依民法第977條,前面所說的情形解除婚約時,喬喬屬於「無過失之一方」得向阿裕外遇行為「有過失之他方」,請求損害賠償。並可以請求賠償非財產上之損害。簡單來說,喬喬訂婚所花的錢及精神上的痛苦都可以向阿裕求償。
Q:當初因要結婚而贈與的東西怎麼辦呢?
得請求返還。
另外依民法第979-1,因訂定婚約而為贈與者,在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返還贈與物。
因此,喬喬訂婚後可以不結婚,因為婚約不能提告強迫履行。且因不想結婚係阿裕外遇劈腿時,另可以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諸如:訂婚酒席費用、精神慰撫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