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生下子女,可否強制採取該子女DNA?
2018-10-122019離婚協議書範本 及撰寫注意事項總整理
2018-10-16
分不清搶奪罪/強盜罪構成要件?
計程車司機林先生載著乘客魏小姐要去機場,途中和魏小姐聊天知道魏小姐的行李箱中放有現金和許多貴重物品,林先生意圖不軌,佯稱車子故障熄火,為了安全要魏小姐先下車,林先生要檢查修理一下,魏小姐信以為真下車後,林先生馬上將車開走,魏小姐因此對林先生提告強盜罪,但他應該告強盜罪還是搶奪罪才對呢……
Q:強盜罪構成要件是什麼?林先生的行為算強盜嗎?
刑法第328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 不算。林先生雖然有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的意圖,但行為上並沒有使用強暴、脅迫等,會使小鳳不能抗拒之手段,因此不屬於強盜罪。
Q:搶奪罪構成要件是什麼?那林先生的行為能成立搶奪嗎?
刑法第32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 所謂搶奪,是指用不法的手段,乘人來不及抗拒之際,奪取他人之財物。 因此,是的,林先生的趁魏小姐相信車子故障要修理而下車,以至於來不及抗拒的時候,搶走魏小姐的財物,應屬於搶奪罪。
Q:強盜罪和搶奪罪的刑責是什麼?
- 強盜罪:依刑法第328條規定,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 搶奪罪:依刑法第325條規定,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論犯強盜罪或搶奪罪,都有加重結果的處罰:
強盜罪 | 搶奪罪 | |
致人於死者 | 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
致重傷者 | 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Q:強盜罪和搶奪罪的差別在於哪裡?
法院實務判例的見解,搶奪罪與強盜罪的區別在於,搶奪行為只能指乘人來不及抗拒而為奪取者,如果施用強暴脅迫使人不能抗拒而為奪取,就應該成立強盜之罪。 簡言之,雖然搶奪罪也伴隨有實施暴力,但區別在於暴力的強度,若是迫使人不能抗拒之情形,則為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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