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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2- 免費法律諮詢人:賴先生
- 案件類型:車禍、損害賠償
- 所在地:高雄
- 發生地:台南
- 諮詢律師:黃冠偉律師
車禍法律諮詢問題:
前陣子,在開車上班途中,我發生一場車禍,鑑定報告結果出來,對方是全責,我的車子整個被撞壞,完全沒辦法使用,我提了民事賠償的訴訟,想跟對方求償車子損害的部分,還有其他醫療賠償等等,我自己計算了賠償金,跟法院提出訴訟。
對方是貨車司機,有兩個老闆,因為對方是業務過失,所以我開了賠償金要跟他的僱主請求連帶賠償,對方不接受我開的賠償金額,開庭法官也說,要我找律師問問,所以我想做免費法律諮詢:
- 因為有兩個老闆,法官問我要連帶求償還是個別求償,有分別嗎?
- 車禍賠償的書狀怎麼寫,法官說看不懂我要請求的東西,怎麼辦?
民事律師建議與處理方針:
- 負責人有連帶賠償的責任,兩位負責人均須負連帶賠償之責,可以分別提兩個訴訟跟兩個人請求,即屬個別求償;也可以合併請求,屬聯合求償,本案因為屬同意行為侵害,一般建議合併請求處理。
- 車禍賠償的請求金額和項目,在計算上都較繁雜,一般當事人比較難陳述清楚,給法官的格式部分也要特別注意。
車禍理賠法律諮詢後結果:
賴先生諮詢黃冠偉律師後,律師說明民事訴訟是屬於當事人進行主義,當事人必須自己積極主張求償,法官並不會幫忙主張,因此決定全權委任黃律師處理民事訴訟案件,詳細計算賠償金額,重新撰寫書狀。
車禍理賠相關法條:
依民法第184條規定: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依民法第193條規定: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損害賠償,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聲請,定為支付定期金。但須命加害人提出擔保。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