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遺棄是什麼?可以離婚嗎?
2018-11-04魔鬼藏在細節,通姦糾紛和解書設陷阱,幸法律諮詢即時發現隱藏漏洞
2018-11-06- 免費法律諮詢人:王先生
- 案件類型: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運輸毒品罪
- 所在地區:台北
- 諮詢律師:林倩芸 律師
運輸毒品罪法律諮詢問題:
我因為工作壓力大、失眠所以長期到精神科看診,也在持續服用醫生開的安眠藥;前陣子到香港出差時,無意間發現香港的藥局有在賣平時醫生開的這款安眠藥,想說在這裡買很方便帶回來後也可以少看一次醫生,所以就買了一盒。殊不知在機場過海關時,竟然說我運輸二級毒品,當場把我帶去地檢署偵訊,且聲請將我限制出境,但我根本不知道這款安眠藥其中的成分在台灣是列管的二級毒品。我想免費諮詢律師:
- 過陣子工作的需要我必須出國出差,該怎麼解除限制出境?
- 我真的不知道安眠藥有毒品成分,這樣還會被起訴判刑嗎?
- 倘若真的判刑,我會被判刑多久?我該如何打官司?
毒品罪律師建議與處理方針:
- 為保障工作,律師請王先生準備精神證明、工作出差證明及供擔保金,由毒品律師向檢察官聲請解除限制出境。
- 因並不知安眠藥中有毒品成分且信賴醫生開給病人使用的藥品一定是合法的,可以安全使用。再者,主張並沒有要運輸毒品的犯意,若真的有意要運送毒品,數量也不可能僅此一盒,足證並無犯罪意圖。
- 本案王先生攜帶該安眠藥出入境,「不知」其安眠藥在台灣屬於2級毒品,雖涉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應委任律師辯護,以無罪方向答辯。
運輸毒品罪法律諮詢後結果:
本案王先生委任林倩芸律師,獲成功交保也順利於一個月內解除限制出境,讓王先生能按原本工作計畫出國出差!
運輸毒品罪涉犯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