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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5凶宅糾紛!30多年前賣的房屋,被指是凶宅要求賠償,委任民事律師辯駁
2018-12-17- 免費法律諮詢人:賴先生
- 案件類型:吸食、持有毒品
- 所在地:台北
- 諮詢律師:林倩芸律師
持有毒品法律諮詢問題:
我是電子工程師,我有玩交友軟體,兩年前認識一位網友,和他見面時,他拿了一包東西說借放我包包,之後我工作忙就沒再跟他聯絡,那個包包我平常上班也不會背,有天心血來潮發現很久沒用這個包包,我隨手拿起背了就出門,打算去超商買點東西,突然旁邊便衣警察就說我是不是吸毒,要我把包包給他看,才發現兩年前網友給我的那包東西還在包包裡,而且還是二級安非他命,警方當場就因我持有毒品,把我抓去派出所作筆錄了,我想免費諮詢律師:
- 我驗尿結果出來是呈陰性反應,但檢察官好像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持有毒品罪這部分,什麼是簡易判決?
- 若真的要簡易判決,因為工作的關係,我擔心會被判有罪,影響到良民證,怎麼辦?
毒品律師建議與處理方針:
- 什麼是簡易判決?對於輕微的案件來講,「通常審判程序」相對的浪費時間也浪費司法資源,為了節省訴訟資源,刑事訴訟法針對輕微的犯罪設立了「簡易判決處刑」的程序,讓案件能夠迅速確定。
- 若真的獲判有罪,要執行完畢五年後才能夠申請良民證,本案空間還很大,建議再跟法官聲請開庭,當庭爭取緩刑,就不會影響到良民證的部分。
持有毒品法律諮詢後結果:
賴先生向林倩芸律師諮詢過後,相信林律師的專業,決定全權委託林律師處理毒品訴訟,替自己辯駁爭取緩刑。
持有毒品涉犯法條: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規定: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規定: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