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感情糾紛?遭炮友恐嚇取財30萬。加入個人法律顧問蒐集證據
2018-09-18因受胎日的推定 孩子不能認祖歸宗怎麼辦?
2018-09-22- 免費法律諮詢人:簡醫師
- 案件類型:恐嚇罪、醫療糾紛
- 諮詢律師:林倩芸律師
- 所在地區:台北
醫療糾紛法律諮詢問題:
我是一位精神科醫師,在診所看診已經十餘年了,每每看到來就醫的病患心裡那份無助,我就於心不忍,總會盡我所能的去幫助他們,陪伴他們重新建立起對自己的信心,用最親和、最能讓人敞開心胸的那一面去面對他們,多年下來也讓許多病患重拾自信,能回到社會。 但昨天,我突然收到警察局的通知,說我被告恐嚇病患,要我過去做筆錄,去到警局時,警方跟我說明對方好像是我幾年前的一位病患,說自己因為那天看診時,一進入診間,我兩眼直瞪著他,劈頭罵:「你有什麼問題」、「你這個沒救了」等等字句,造成他心生畏懼,因此對我提告恐嚇罪…… 但我根本不記得有段畫面,甚至不記得有這位病患,有事第一次遇到這種被告的事,我不知道應該怎麼辦…… 我想跟律師免費諮詢:
- 我會被判刑嗎?
- 我要怎麼證明這不是事實?
- 可以請誰出面幫我作證嗎?
- 我擔心會被對方纏上,委任律師後可以不出面嗎?
- 可以反告對方誣告嗎?
律師建議與處理方針:
- 對方精神上面的狀況是我們可以主張的方向,這個案原則上不會成罪,不用擔心會被判刑。
- 我們先聲請檢察官調閱健保局的資料,確認這位原告到底是不是我們的病患,還有針對對方的精神上的狀況,去證明對方的說詞很有疑慮。
- 可以請平時一起工作同事,出面作證平時看診的狀態,對病人的態度從來不會像原告所說的那樣。
- 可以不用出面,由律師這邊全權處理,避免被對方纏上。
- 可以,但會建議等確定檢方不起訴之後再提起。
醫療糾紛法律諮詢後結果:
簡先生來諮詢過林倩芸律師後,覺得林倩芸律師很有耐心,能體會簡先生心中的慌亂,甚至可以理解因為工作環境的關係,擔心遇到被對方纏上,造成工作、生活上困擾這樣的狀況,因此決定委任林倩芸律師,處理此類醫療糾紛問題。
醫療糾紛最終結果:
委任林倩芸律師,已於107年11月21日,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當庭不起訴確定。
醫療糾紛涉犯法條:
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