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毒品」的刑責為何?該如何「減刑」?
2018-09-13強姦?感情糾紛?遭炮友恐嚇取財30萬。加入個人法律顧問蒐集證據
2018-09-18- 免費法律諮詢人:江先生、江兒子
- 案件類型:車禍、交通意外、過失傷害、損害賠償
- 所在地區:雲林
- 發生地點:雲林道路
- 結果:和解,獲45萬賠償
損害賠償法律諮詢問題:
江先生氣沖沖地向好律師法律諮詢網的人員說明,自己兒子在107年4月間騎乘機車在道路上,遇到設計不良的人孔蓋勾到滑倒,造成機車幾乎全毀,兒子手腳均粉碎性骨折,而與該主管單位人員調解三次,我方主張賠償65萬元,然而對方主管單位竟然只願意賠償10萬元,讓江先生一家經濟陷入谷底,兒子也臥病在床將近5個月,還不能自由活動與工作,我想做免費法律諮詢:
- 現在該如何處理,如果提告,到底要告誰?
- 對方是否有刑事責任?
- 民事賠償要怎麼計算?
法律諮詢處理辦法:
- 現在應該是向設計管理該人孔蓋的主管機關提告,提告對象應是該主管機關的「主管」及「施工人員」。
- 因此類車禍案件屬於刑法第284條第1項過失傷害罪,告訴期間為6個月內,法律諮詢時離事發已經5個多月,應盡速於6個月內提告,因此建議現在趕緊向檢察署提告處理。
- 民事求償範圍大略包含:醫療費用、看護照顧費用、機車損壞費用、工作損失、精神賠償等等,建議核算後向對方提出一個合理的數字。
損害賠償法律諮詢後達成和解:
在法律諮詢客服人員專業的建議後,江先生當天主動打電話給該主管機關單位,按人員指導的方向與對方說明,且表達提告範圍與人員,並說要委任律師介入處裡。該單位隔天早上馬上派人來家中協商調解事宜,最後在律師協助調解下,該單位願意支付50萬元作為車禍賠償和解金,圓滿落幕。
損害賠償相關法條:
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