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仿冒品?尾牙抽獎皮帶二手賣出被告詐欺,委刑事律師撰答辯狀辯駁
2019-03-12【恐嚇罪判例】遭 誣告妨害名譽 及 恐嚇罪,速請律師,終獲不起訴處分
2019-03-16- 免費法律諮詢人:阿嬌
- 案件類型:侵害配偶權
- 所在地:台中
- 諮詢律師:陳宏毅律師
line訊息侵害配偶權問題:
前幾天,因為先生手機設定發現有問題,請我協助處理,結果我卻意外發現先生跟別的女人的line對話紀錄,當中提到說愛你、想你這類的話,其中還有一些較鹹溼的對談,小三也知道我先生是有家庭的人,他們竟然還趁我出國的時候兩個人相約出遊,只是照片的部分他們早就刪掉了,我也沒有找到證據,我想請問:
- 這很明顯就是已經外遇了,我可以告他們刑事責任通姦罪嗎?
- 侵害配偶權我可以跟小三請求多少的賠償?
律師諮詢後的建議與處理方針:
- 刑事訴訟通姦罪的構成要件較為嚴格,必須要有直接證明他們有性交之證據,例如:使用過保險套、性交影片、或是沾有體液之衛生紙等,倘若只有對話紀錄證據能力上是不夠的,只能請求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賠償。
- 民事訴訟律師認為,實務上,侵害配偶權的賠償基準會依照雙方的社會地位、學經歷、案件侵害程度等因素來綜合判斷,倘若只有簡單對話紀錄來說賠償金額在請求上會較低。
侵害配偶權諮詢結果:
阿嬌法律諮詢陳宏毅律師關於line訊息侵害配偶權的法律知識後,決定委任律師替她提起民事侵害配偶權之訴,雖然知道賠償之金額可能無法達預期之高,但為了給小三一個教訓,還是決定提起訴訟請求賠償。
民事訴訟侵害配偶權相關法條:
依民法第195條規定: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