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未付扶養費,竟要求改定探視權,單親爸聘家事律師反擊成功!
2019-04-27欠債不還錢?什麼是時效抗辯?別讓您的請求權睡著了!
2019-05-03109/05/30大法官作成解釋認為刑法通姦罪違憲,將通姦罪除罪化,公布之日立即失效。
刑事通姦罪除罪化,但不代表對外遇配偶及第三者無計可施,仍可做民事侵害配偶權求償哦!
- 免費法律諮詢人:阿芬
- 案件類型:妨害家庭、通姦罪、侵害配偶權
- 所在地:台中
- 諮詢律師:趙若竹律師
妨害家庭法律諮詢問題:
我跟阿明在網路上認識的,當時我並不知道他已經結婚,相處時他頻繁的向我獻殷勤,時不時會送東西,後續我們有發生過幾次的性行為,再來就沒有聯絡了。可能是阿明太太發現他旅館發票還有對話紀錄,兩個人或許有做某部分的協商,所以阿明後來一直想要用套話的方式,讓我在對話記錄中承認我們雙方曾經有發生過性行為,一開始他太太向我們兩個提告通姦罪,後來撤回對她先生的告訴,還連帶向我提起民事的侵害配偶權賠償,現在回想起來我真的覺得我好像被陷害似的,連女生都會遇到仙人跳一樣,目前案件已經被檢察官起訴了,我想跟律師諮詢:
- 只有我們的對話紀錄跟旅館發票,這樣通姦罪會成立嗎?
- 聽朋友說一審結束判決結果出來後再找律師就好,真的是這樣嗎?
- 目前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刑事律師建議與處理方針:
- 實務上通姦罪必須要有直接證據,像是性愛影片或是保險套、沾有體液的衛生紙,倘若只有幾次的旅館發票並沒有辦法直接證明阿芬與阿明有性交行為,對話紀錄還是要看內容為何,是否確實有坦承犯行,然此部分證據能力有待商議。
- 一審判決結果出來後,二審才要委請律師處理,很多證據能力及說詞方面即使委任專業律師也很難去做推翻,因此不建議等到一審判決出來後才委請律師處理。
- 建議委任專業刑事律師協助處理,律師會先到法院閱卷,了解偵查庭中對造提出哪些證據,檢察官又是如何採信對方說詞及證據而做出起訴之處分,律師閱卷了解案件全盤狀況後才有辦法在之後法庭主張對阿芬有利之答辯。
妨害家庭法律諮詢後結果:
阿芬法律諮詢趙若竹律師後,決定委任同時熟悉妨害家庭民法的律師陪同出庭,在之後刑事訴訟中盡力替她爭處無罪之判決。
妨害家庭涉犯法條:
依民法第195條規定: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依刑法第239規定: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