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手加重詐欺被羈押禁見,心慌慈父看著兒子在眼前被抓走!委任刑事律師律見辯護
2019-01-21奶奶PK生父爭奪孩子監護權,委請民事律師提起改定監護權之訴
2019-01-25109/05/30大法官作成解釋認為刑法通姦罪違憲,將通姦罪除罪化,公布之日立即失效。
刑事通姦罪除罪化,但不代表對外遇配偶及第三者無計可施,仍可做民事侵害配偶權求償哦!
- 免費法律諮詢人:小李
- 案件類型:通姦、侵害配偶權
- 所在地:台北
- 諮詢律師:林倩芸律師
通姦法律諮詢問題:
三個月前我在交友軟體上認識小茹,覺得彼此相處很融洽也很喜歡對方,就像一般情侶交往我們也發生性行為,昨天我收到一封律師函,才知道原來小茹已經結婚了,是她先生發現我們之間的事情,找了律師並在律師函中表示想要提告通姦罪還有侵害配偶權,向我請求150萬元的賠償,這金額對我來說根本就是天價,況且在跟小茹交往期間我根本不知道她是有夫之婦,如果知道我根本不敢淌這灘混水,我想跟律師諮詢:
- 這是不是仙人跳啊?我根本不知道她結婚了,這樣提告通姦罪還會成立嗎?
- 請求150萬的賠償這金額合理嗎?
- 現在我應該要怎麼做才好?該怎麼跟對方談?
民事律師建議與處理方針:
- 若對方當初隱瞞而讓當事人小李不知情其已婚狀態,刑事通姦罪是否構成有待商議。
- 實務上,侵害配偶權賠償基本上會依照雙方的社會地位、學經歷、侵害狀況等綜合判斷,侵害配偶權賠償金額通常落在40至60萬不等,但實際賠償金額還是要依個案狀況判定。
- 先了解對方所發律師函內容要求條件為何,並尋求專業律師討論處理方針,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法律諮詢後結果:
小李法律諮詢林倩芸律師後,決定委請律師替他處理本案糾紛,與對方律師協調後續賠償和解事宜。
通姦及侵害配偶權涉犯法條:
民法第184條規定: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195條規定: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