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請離婚!長期軟禁沒收護照不讓外配回國,委任民事律師提起離婚訴訟
2018-11-24不肖子未盡扶養義務卻妄想遺產繼承,民事律師主張請求代墊扶養費
2018-11-25- 委託人:小龍
- 相對人:蘋果銀行
- 所在地:台中
- 案件類型:撤銷強制執行
- 本案結果:裁定撤銷強制執行
- 承辦律師:林俊賢律師
財產遭扣押經過:
委託人小龍積欠蘋果銀行的貸款還未還清,因此在郵局A帳戶裡的財產遭到蘋果銀行聲請扣押、強制執行,以還清債務。 但A帳戶裡面的錢並不是小龍所擁有的財產,而是小龍的繼父阿金,領取韓國政府核發的退休金,以及小龍母親喪葬的補助費、死亡理賠金,還有公所所發的急難救助金等費用,平常是用A帳戶定期匯款繳納房租,小龍和繼父阿金才有落腳的地方。
A帳戶被蘋果銀行向法院聲請扣押強制執行後,小龍和阿金就無法繳納房租,恐怕就要無家可歸了,於是小龍趕緊打電話來做免費法律諮詢:
律師主張:
- 按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規定:「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不得為強制執行。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保險給付或其對於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者,不得為強制執行。」
- 若法院給予扣押執行,恐怕會將使委託人小龍及繼阿金陷於生活困頓、無家可歸之處境。
- 綜上所述,顯見本件執行既然會使委託人小龍難以維持自己及共同生活的繼父生活上所必需,實在與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規定有違。
- 綜合上述理由,希望法院諭知緩刑宣告,給予小龍重啟自新的機會。
財產遭扣押委任律師結果:
經過台中律師林俊賢律師的努力,將一件一件足以證明若准予強制執行,將會造成委託人小龍和共同生活的繼父阿金生活上的許多困境,甚至會使他們生活困難、無家可歸,要在外頭餐風露宿。最後,法院採取林俊賢律師的主張,判決撤銷蘋果銀行聲請的扣押執行。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本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