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愛已成往事,如今只剩傷害!委台中家事律師協助發函協議離婚
2022-02-16兒少性剝削是告訴乃論嗎?從兒少性剝削判例切入解析!
2022-03-02- 免費法律諮詢人:陳媽媽
- 案件類型:妨害秘密、偷拍
- 所在地:高雄
- 諮詢律師:呂昀叡律師
妨害秘密罪初犯後,該如何解決:
我的孩子目前20歲,在念大學時一時興起心生歹念,在租屋處的走廊偷拍隔壁女孩子洗澡的畫面。事後孩子對於自己的所作所為十分後悔,也因為承受不了內心譴責一直把自己關在家中,我跟孩子的爸爸發現不對勁拉著孩子到身心科就診,也已經辦理休學,目前遭對方提告妨害秘密罪,我們都知道孩子做錯了,該承擔的我們會一起陪著孩子承擔面對,但希望有律師可以協助我們,我想請問:
- 妨害秘密罪的刑責為何?
- 妨害秘密罪可以跟對方和解嗎?
律師建議與處理妨害秘密罪初犯方針:
- 依我國刑法規定,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孩子未經過同意拿手機偷拍女子淋浴畫面及構成本法所欲處罰之部分,雖是一時興起,但仍有被處以有期徒刑之風險。
- 本案所觸犯罪名為告訴乃論之罪,意即可跟被害人達成和解,爭取撤告機會,但本案已與對方嘗試和解但未果,被害人態度堅硬欲走法律途徑解決,也已經做完筆錄,案件後續會進到地檢署做偵查,建議可由刑事專科律師協助,陪同孩子到地檢署開偵查庭,並再次向檢察官表明有和解意願,展現最大誠意,若於偵查階段和解成功,即可能爭取到妨害秘密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案件就不會往後進到一審法院,由法官進行審判。
法律諮詢後結果:
陳媽媽與陳爸爸帶著小陳,一家人來到事務所與呂昀叡律師進行法律諮詢,諮詢的過程小陳滿臉歉意不敢抬頭,經過呂律師的說明及開導,小陳才願意敞開心胸說明案件狀況,陳爸爸與陳媽媽聽完呂律師的分析後,覺得律師相當專業且溫和親切,最後決定委任呂昀叡律師協助小陳進行後續訴訟,希望盡可能不讓年輕的孩子留下汙點,也讓孩子上了寶貴的一課。
本案相關法條:
依刑法第 315-1 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