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家裡收到台中法院的公文,忐忑不安地拆開信封後,是我的前夫向法院提起酌定探視權的調解通知(而且還要上親職課程?)我自認為在陪伴孩子這方面做得很好,給予孩子們尊重、耐心傾聽,這個變數讓我很不安,也不解為什麼前夫需要跟我打這個官司……
前夫家就他一人單傳,當初在他們家苦苦哀求下我同意監護權給男方,但有約定好探視孩子的時間、方式,所以離婚後這1年多來都配合得不錯。但最近前夫的同居女友一直介入阻撓我看孩子,常常會發訊來說家裡臨時有事要帶孩子外出,還會到學校禁止我跟孩子會面談心(班導師夾在中間我也對她感到抱歉),搞得我都睡不好,真不想去開庭,我有以下問題想請問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