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對方不肯和解怎麼辦?車禍不和解提告後訴訟流程怎麼走
2022-01-15大學生涉洗錢防制法誤入歧途淪車手,被逮後坦白罪行,委專業刑事律師成功爭取緩刑
2022-01-26事實經過:
約四年前,小婷與前男友小明是情侶同居的關係,基於信任小婷將自己平時的薪資轉帳帳戶交給男友,作為兩人同居期間共同使用帳戶,平時小明會以該帳戶作匯款及提領的動作,然並沒有發生任何問題,因此小婷對小明的行徑並不會多作猜疑,然而,一日小婷卻突然受警調單位通知遭告有詐欺罪嫌,才發現原來自己的郵局帳戶遭小明拿來申辦會員繳費代碼,並在網上散布不實消息,誘使受害者上當受騙以代碼繳費,不法金錢便轉入小婷的郵局帳號裡。
而小婷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仍然持續將這個郵局帳戶做為薪資轉帳及領取育兒津貼的用途,擔心自己因為小明的詐欺行為,而可能遭受檢察官起訴成為幫助詐欺犯的小婷,便緊急來電法律諮詢尋找律師的協助。
刑事律師主張:
- 實務上認為人民有義務保管好自己的金融帳戶,若沒盡義務保護好帳戶,將卡片及帳戶交由他人使用,有很大機會帳戶會淪為詐騙集團犯罪之工具,而涉犯刑法的幫助詐欺罪。
- 小婷基於信任同居情侶關係才將帳戶交予男友使用,且先前在共同使用的期間也未曾發生異常,故主觀上難認小婷可預見帳戶會遭小明作不法操作。
- 細究本案小婷帳戶使用情形,可發現小婷的郵局帳戶仍是持續做為薪資轉帳及領取育兒津貼的帳戶,也未有提領一空的情形發生,應有空間能評估小婷缺乏犯案動機,可能在不知情的狀態下淪為加害者,有機會往爭取不起訴處分的方向作處理。
本案結果:
小婷與林倩芸律師進行法律諮詢後,深刻地感受到林律師是一位既有專業能力又具同理心的專業律師,在林律師替小婷細心的分析與考量下,小婷決定全權將這次的人頭戶案件委託林律師,林律師也成功說服檢察官並替小婷爭取到不起訴處分!還給小婷一個清白!
本案相關法條:
依刑法第 339 條規定: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本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