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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肇事逃逸,指發生車禍事故的當下,肇事者並無下車查看受害者傷亡情形、有效處理現場問題,就自行離開躲避的犯罪行為。「肇事逃逸」近年來成為司法打擊的重點,主要就是為了避免肇事者以為只要「沒人看見」趕快離開,就可以無關於己的問題,因此車禍肇事逃逸最高可判處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到底哪些行為會被歸列為肇事逃逸?肇事逃逸無人受傷也會受罰嗎?ˊ肇事逃逸無人受傷被求償合理嗎?有沒有肇事逃逸不知情判例?關於肇事逃逸的相關內容,以下都將為您仔細講解。
當車禍意外發生,有些人會過於驚慌而不知道該怎麼辦,甚至會一緊張就立即離開現場。要注意!離開現場有可能就觸犯了肇事逃逸的罪責。接下來,一起認識肇事逃逸定義、肇事逃逸罰則有哪些?
發生交通事故而肇事逃逸者,可能讓被害人延誤就醫,因而造成更嚴重的死傷,因此為了使駕駛人更加注意,維護交通安全,設立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針對發生事故後,在他人有死傷狀況下,依然離開現場的駕駛者處以有期徒刑。
須留意,車禍事故的發生,即使我方無肇事責任,但對方因此交通事故而有傷亡,隨意地離開事故現場就會構成肇事逃逸罪。因此,不論是否有過錯,交通事故發生後,都應該要等警方、救護車到場才能離開。
是的,刑法第185-4條的肇事逃逸為非告訴乃論,並不會因為雙方和解而撤告。對於致人傷害而逃逸者,會處以6月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若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可被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車禍肇事逃逸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肇事逃逸構成要件主要整理成四大方向,以下就帶你來認識!
自行駕駛具備交通用途的動力工具,比如:汽車、機車、電動腳踏車等。
因駕駛交通工具而發生交通事故,若未進行查看、詢問、求助等行為,逕行離開,就會觸犯肇事逃逸的罪責。
如果沒有人受傷,就不會構成刑法中的肇事逃逸罪,但仍可能會有行政罰問題。
若車禍事故發生時,未留在現場等待、未協助救護、未確認被害者狀態,使其他無關人員無從考證者,就可能構成肇事逃逸罪責。
發生車禍意外事故,怎麼處理比較好?
車禍事故發生時,不論是否有肇事逃逸,都應先報警處理。
車子後方擺放三角警示牌、三角錐等標示,以防後方車輛未注意而撞上。
若雙方有意願和解,建議先簽訂和解書,並留下對方的連絡方式。
警方所做的文書、現場圖、攝影等資料,都可以在法院上作為訴訟與調解的依據。
非故意肇事逃逸,有可能獲緩起訴/不起訴處分嗎?
若於事故發生後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且檢察官綜合多項考慮,認為加害者犯後態度良好,有改過之意,即有可能爭取到緩起訴處分。
但若表示肇事逃逸不知情,實務上檢察官較難採信說詞,建議委任專業律師協助在偵查階段作答辯,爭取肇事逃逸不知情不起訴處分。
肇事逃逸無人受傷求償有用嗎?以下列舉幾則車禍肇事逃逸來為您解惑。
➤ 開門時,後方機車騎士緊急煞車不慎滑倒;我想說沒有碰撞到他,就直接離開現場了,這樣算是肇事逃逸嗎?
發生事故並不一定需要碰撞,只要具有因果關係,不論是故意還是過失而造成的,都會構成肇事要件。
所以在客觀的狀況下判斷,若駕駛人能預見會有人死傷,不論是什麼原因離開,可能都會涉及刑法第185-4條的肇事逃逸喔!
➤ 對方違規闖紅燈,看到我方的車後急煞而摔車,當時的我並不知情,也沒發現有發生事故,這樣離開現場也算肇事逃逸嗎?
若我方並沒有違反交通規則,而是因為對方車速過快、未保持安全距離、對方違反交通規則或未注意車前狀況等原因,發生交通事故而產生受傷,參酌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6年度交上訴字第55號判決,必須要確定知道自己肇事,且知道對方受傷還離開現場,才可能構成肇事逃逸。
若在多數人的認知內,認為機車摔車與我方無關的時候,可以主張並沒有肇事逃逸的故意,因此不應該成立本罪。
➤ 車禍事故發生時,我有下車和對方詢問是否需要叫救護車、報警,行車紀錄器也有錄到,但他都說不用;雙方交換電話、姓名、地址後才離開,這樣還會涉及肇事逃逸嗎?
肇事逃逸主要目的在於救護傷者及維護交通安全;若在事故發生當下有立即下車關心,確認對方不報警也不需要救護車,並且雙方都無隱瞞的狀況下,留下正確的個人資料,可以主張並無肇事逃逸的犯意。但未避免後續爭執,建議最好堅持留在現場等警方做筆錄,以避免後續可能產生的麻煩!
➤ 事故發生當下,我因為過於緊張,直接離開現場;最近收到被告肇事逃逸的警局筆錄通知,後續會遇到什麼狀況?
刑法第185-4條的肇事逃逸,屬於公訴罪,待做完筆錄之後,案件一定會被移送地檢署,因此筆錄內容非常重要,會影響檢察官判斷是否要起訴。
肇事逃逸若是被起訴後判刑,最少就是6個月以上的有期徒刑;建議最好請專業律師陪同開庭,盡可能爭取緩起訴甚至是不起訴,以避免後續可能面臨刑期責罰。
➤ 和別人發生車體擦撞,對方車身僅有一條刮痕,並且他並未停下,而是超越我後繼續行駛;回家後,我卻接到對方告我肇事逃逸,請問這樣會成立嗎?
若對方僅有車損,並無任何死傷,且並非我方先行離開,是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的成立要件。
➤ 發生交通事故時,對方在當下表示不用報警;請問事後有什麼方式可以避免突然被告肇事逃逸嗎?
現實中,很多人會遇到對方當下表示不用報警也無需叫救護車,事後卻向警方提告我方肇事逃逸的問題;為避免後續糾紛,建議發生事故當下務必報警!
若事件發生時,因為趕上班、上學等原因而沒有立即報警,也建議事後一定要去警局備案,證明自己並沒有肇事逃逸的意圖,以防日後對方想求償時,向您提告肇事逃逸,衍生出許多官司以及後續麻煩。
肇事逃逸分為行政罰與刑罰兩種:
肇事逃逸罪為非告訴乃論,也就是俗稱的公訴罪,即使雙方和解後亦不能撤回告訴,檢察官會繼續偵辦,但在對於刑度的求情上有較多幫助。
地檢署偵查階段可以向檢察官表示希望能和被害人和解,若被害人願意和解,對於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甚至不起訴,都有非常大的幫助!若最終仍被起訴,也可以用和解書向法官求處較輕的刑期、緩刑或無罪等。
另外若涉及肇事逃逸,則代表對方一定有受傷,在有受傷的狀況下,我方可能還會構成過失傷害罪或業務過失傷害,這些罪名則是看受害者是否提告,若能達成和解,對方原則上也會放棄提告傷害的部分,法院最後可能視情況給予緩刑判決。
肇事逃逸是為公訴罪,所以不論受害者是否提告,案件仍會到地檢署由檢察官判定是否起訴,訴訟中常見的癥結點在於:
肇事逃逸構成要件是「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事故,卻還是離開現場」,即使無人受傷卻仍有明知事故發生卻離開現場的行為,也可以構成肇事逃逸唷!
肇事逃逸除了會構成刑事責任,也需要進行民事賠償,比如:醫療費用、看護費用、財產損失賠償、精神慰撫金等賠償項目。
後方機車自摔而我不知情就逕行離開,後續接到對方要告肇事逃逸,覺得非常冤枉,感謝律師協助證明我的清白。
曾經以為要經過一年才能解決的案件,多虧好律師的幫忙,才能圓滿結束!
莫名其妙接到警察說友人告我肇事逃逸,回想了許久後,覺得此人根本是想敲詐賠償金;找到好律師團隊協助處理,效率與態度各方面都相當滿意!
目睹一位機車騎士在眼前摔車,但因為並無與我擦撞,所以認為與我無關;沒想到,後來被告肇事逃逸!感謝蔡律的細心解說,全部交給他後,安心了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