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 該怎麼寫?專業律師報你知!
2019-04-08女人應在家相夫教子?外出工作成不定時炸彈,民事律師成功爭取離婚及監護權!
2019-04-11訴請離婚緣由
我和我先生有一個3歲的女兒,結婚7年多來,我們之間產生了非常多的矛盾,價值觀的不合、財務上的分配、子女教養等問題。我們已經分房3年多,平時也是他在客廳,我就回房間,如同一個屋簷下的陌生人。因為想要給小孩一個完整的家,所以他一直不願意離婚,但我已經忍受不了這種回到家,卻如同空氣一般存在的感覺了!這樣我可以 訴請離婚嗎?
訴請離婚法律知識
Q:離婚條件有哪些?什麼狀況可以提訴請離婚訴訟?
根據民法第1052條第1項以下的法定事由,符合以下 離婚條件 是可以向法院提起 訴請離婚,打離婚訴訟官司:
- 重婚
- 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 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 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 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 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 有不治之惡疾
-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 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Q:我老公沒有以上十個離婚條件,還能向法院訴請離婚嗎?
民法第1052條第2項有規定,除了規定的法定事由之外,還有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可以請求離婚。例如:外遇、經常性的言語霸凌或精神虐待、經濟問題、暴力行為、價值觀不合,導致長期激烈爭吵、長期分房或分居,因為長期這種狀態下,其實代表雙方已經沒有繼續經營共同生活的意願等,造成夫妻之間無法再修補感情、婚姻不可能再進行下去的話,就符合分居離婚的條件,是可以向法院聲請 訴請離婚 的喔!
Q:有人說可以用「破綻主義」訴請離婚,什麼叫「破綻主義」?
「破綻主義」是源自於歐美,審視雙方婚姻除了法定事由以外,是否因為其他重大事由已經產生破綻,即使在無過失狀況下,也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在提出離婚民事訴訟的時候,若可以向法官舉證雙方已經分居多年、價值觀不合、彼此相處根本像陌生人甚至仇人,讓法官認同雙方確實有無法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
在經由評估、審閱雙方資料後,法官如果認定雙方之間的婚姻有出現破綻或雙方皆無意願再進行下去,就算在怎麼努力去修補、還原也無法復合的話,就可能會做出離婚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