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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3應繼遺產被侵占 怎麼討?繼承回復請求權 追溯期時效有多長?
2020-01-17- 免費法律諮詢人:小敏
- 案件類型:妨害秘密罪、散布猥褻物
- 所在地:台北
- 諮詢律師:林倩芸律師
妨害秘密罪 法律諮詢問題:
我在酒吧認識一位來台灣視察設立分公司的美國人,我們一拍即合,彼此有非常多的相似處及共同回憶,一個月後很自然地,我們正式交往了,戀情比蜂蜜還甜,幾乎形影不離,我知道他是空中飛人,需要到各個國家處理工作上的問題,熱戀中親密行為當然也是水到渠成,某晚他說想要留下我們愛的紀錄,想念我的時候可以看,原本講好,照片及影片只能私下欣賞,不能任意外流。之後我們還是因遠距離分手了,上周我朋友急沖沖跑來問我是不是有拍過性愛影片,他在網路上看到一個很像我的女生,我一看,真的是我!他竟然把影片上傳到色情網站供人觀賞!我快氣炸了!這樣算妨害秘密罪嗎?我需要免費法律諮詢:
- 經過我們的共同好友聯繫,他已將影片下架,據判斷他應該是在國外上傳的,如果我要提告,查不到IP位址怎麼辦?
- 如果他這陣子不會再到台灣來,我提告是不是也沒有用?
- 他在台灣名下應該沒有財產,就算強制執行我也拿不到賠償吧?
妨害秘密罪律師 建議與處理方針:
- 影片持有人是他,不見得要上網查IP位址才可以提告妨害秘密罪,重點是確保他不會再將影片流傳到其他網站。
- 追訴期是10年,台灣如果是他不會放棄經營事業的地方就可以著手進行,只要他一入境就可以由警調傳喚,到時能以「確保案件調查順利進行」、「避免有逃匿的可能」,請檢方限制他出境。
- 合理的妨害秘密罪賠償金額,大致是10幾萬到50幾萬,他勢必要解決案件後才能出境,且以他的社經地位,賠償費用應該不是問題。
妨害秘密罪法律諮詢後結果:
小敏與林倩芸律師法律諮詢後,感受到林律師豐富的法院實務經驗,讓她對於提告妨害秘密罪更有信心,也相信能取得合理的妨害秘密賠償,希望透過林律師的專業協助,讓影片不要再流傳了,也希望藉由刑事訴訟,順帶給對方一個教訓,避免再有下一個女孩受到傷害。
妨害秘密罪相關法條:
依刑法第235條規定: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依刑法第315-1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依民法第18條規定:
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
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