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侵害配偶權怎麼辦?侵害配偶權提告流程三大注意事項
2021-07-27羈押禁見大約多久?一次了解羈押禁見生活、法條與期限查詢
2021-07-30- 免費法律諮詢人:阿娟
- 案件類型:債務糾紛、詐欺
- 所在地:台北
- 諮詢律師:林易徵律師
法律諮詢問題:
之前請土地代書幫我辦理抵押房屋的相關手續,代書卻拿我的印鑑擅自簽立本票。現在債權人要求我依本票償還債務,否則要告我詐欺,事情爆發後我才發現所謂的土地代書也是假的,對方根本不是代書,我想請問:
- 債權人要告我詐欺,我現在該怎麼辦?
- 若債務人日後真的告我詐欺該怎麼辦?
律師建議與處理方針:
- 未經同意擅自簽立本票,債務人請求償還債務部分,目前可以先委請專科律師協助發函自清,表明該本票並非自己開立,律師函會以律師姓名及事務所為名義向對方寄出函文,替當事人進行訴求法律上權利或進行一定事項的告知。
- 建議委任刑事專科律師協助進行後續訴訟,陪同至地檢署進行偵辦,在偵查中協助整理並補充關鍵證據及理由作答辯,使檢察官相信自身亦是整件案件的受害者,爭取不起訴處分。
本案法律諮詢後結果:
阿娟與林易徵律師法律諮詢後,覺得林易徵律師富有同理心,能同理自己焦急的心情,並將案情分析的非常仔細,有問必答,讓她很有安全感,因債權人尚未提告,故台北法律諮詢
後先委任林易徵律師協助撰寫律師函,向債務人自清,緩和自己焦慮不安的情緒的同時也積極尋求協商解決糾紛。
本案相關法條:
依刑法第339條規定: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