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名譽是刑事還是民事?網路妨害名譽判例帶你一起了解!
2021-04-20申請保護令對方會知道嗎?什麼情況可以申請保護令?
2021-04-27常聽到有人在公眾場合公然侮辱而被告妨害名譽的案例,但其實要符合一定的妨礙名譽構成要件(妨害名譽構成要件)才會構成犯罪,A先生在某社群網站看到一貼文內容是這樣的:「某人的表哥以前當里長時貪汙、據聞某人因為嗜酒成性,老婆還給他戴過綠帽,最近要競選里長了,各位XX里的好厝邊啊,一個連自家人都管不好的有錢人,請想清楚神聖的一票該投給誰~」
雖然文章沒有明確地指出姓氏,但是XX里、家族成員當過里長、老婆外遇被他告上法院、最近要參選里長的就只有他家啊!很明顯「某人」講的就是自己,A先生知道表哥的確是因貪污而受到懲罰,但是家人的行為不代表他道德人品有問題,這口氣他真的吞不下去……但擔心提告妨礙名譽之後如果檢察官不起訴很丟臉,妨害名譽公然侮辱提告有哪些要注意的呢?
您的妨害名譽告訴問題,就讓好律師在此一一解惑吧!
關於妨害名譽,你可能會想知道…
妨害名譽法律知識:
Q:妨害名譽公然侮辱是公訴罪嗎?
刑法上所處罰的妨害名譽罪(通稱「妨礙名譽」,正確法律用詞為「妨害名譽」),是針對公然對可得特定之人侮辱或誹謗名譽的行為,妨害名譽公然侮辱屬於告訴乃論案件,並不是俗稱公訴罪(非告訴乃論),必須由被害人主動提出告訴,警方才有權限據以偵辦。受害民眾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需要提出具體被害的證據,前往警察機關或地方法院檢察署依法提出告訴。
Q:妨礙名譽構成要件很嚴苛嗎?
妨害名譽罪主要包含公然侮辱罪與誹謗罪兩種:
公然侮辱罪規定在刑法第309條,妨礙(害)名譽公然侮辱罪成立其實很簡單,根據上述定義,只要在「讓第三人可以聽得見、看得見、知情」的狀況下,對人做出「侮辱人格、名譽、尊嚴」的言行,即符合妨礙(害)名譽構成要件。
誹謗罪規定在刑法第310條第1項,行為必須符合「意圖散布於眾」、「指摘或傳述」和「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就會成立誹謗罪,如果是用「散布文字、圖畫」方式誹謗,依照同一條文的第2項,則可以加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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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妨害名譽為什麼常常告不成?
須注意誹謗罪的部分有所謂的不罰條款,因為發言者的「言論自由」和受指責者的「名譽權」在法律上都需要保護,所以規定某些情況下,妨礙名譽可例外不受處罰:
1. 能夠證明真實而且與公共利益有關
依據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解釋,就算不能證明所說的誹謗內容真的有發生過,但假如行為人是因為某些情報、資料或新聞報導等,相信真的有發生過這件事,只要不是過於輕率的相信這些資料,有盡調查這些資料真實性的義務,就算能夠證明其為真實。需要注意的是,依刑法第310條第3項規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也就是說如果所評論之事單純的涉及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則不論其是否真實,都會有成立犯罪的可能喔。
2. 善意發表言論
即使發表的言論已經傷害別人名譽,但如果具有以下目的就免罰:
(1) 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
有這個規定的原因是在於,給予自清的機會。
(2) 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
公務員因為工作上的原因,有報告的義務。
(3) 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
是指對於跟社會大眾有關係,可以被公眾討論的事情,除了要針對事情本身不能節外生枝,而且評論內容也不能帶有情緒性或攻擊性的字眼,不能夠偏激,才屬於適當。
(4) 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
必須如實記載,假如有過度渲染或不實記載的話,就還是有可能會成立誹謗罪。
Q:遇到妨害(礙)名譽法律糾紛嗎?歡迎來電免費諮詢!
通常法院認定言論是否是對他人的侮辱,必須要參酌行為人發言的動機、目的、當時所受刺激、所用的用語、語氣、內容及連接的前後文句,統一判斷。並且在實務上,所蒐集到的妨礙名譽公然侮辱證據是否合法,法官會依案件具體情況分析,這部分無論是告訴還是被告,經由律師把關或辯護,案件的結果可能就大不相同。
此外,告訴乃論之罪只有半年的告訴期間,請務必留意法律追訴期,一定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強烈建議在損害發生後,優先備妥證物,並在調解不成立的時候,趕快找專業的律師協助研擬策略、撰寫訴狀補充答辯理由,爭取在法律上最佳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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