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探視孩子屢遭刁難,知孩子未得妥善照顧,父提改定監護權訴訟
2018-09-08「販賣毒品」被抓到怎麼辦?該如何「減刑」?
2018-09-12爭取監護權故事起源:
楊先生與張小姐決定離婚,但是對於孩子監護權的部分沒有共識,兩人因而僵持不下,在調解委員的建議下,雙方決定讓法院來酌定孩子監護權的歸屬,因而提起監護權訴訟。但對於沒經驗的人來說,這時候一定很疑惑,不知道該如何爭取監護權,關於監護權訴訟與判定標準的相關問題,就接著看下去吧!
監護權訴訟 法律知識:
Q:監護權判定的標準?
在孩子監護權判定標準,法院通常認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主要照顧方時,會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為出發點,並以減少變動為原則,因之審視如下:
- 離婚或分居前誰是孩子主要照顧者
- 分居後訴訟或談判期間誰是孩子主要照顧者
- 未成年子女的年紀
- 父母雙方的教養照顧環境
- 父母雙方支援系統、家庭成員、親友資源、手足原則
- 父母雙方品行、學歷、社會、經濟狀況
綜上,法院主要根據未成年子女的年齡、性別、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因法庭上無法全面了解每個細節,故法院通常特別仰賴「社工訪視」後的報告。
Q:如何爭取監護權?我很愛我的孩子,離婚前都是我在照顧的,我該怎麼爭取?
很多人為了孩子好,都會想在離婚後能繼續照顧孩子,但究竟該如何爭取監護權,贏得監護權訴訟呢?以下有幾個小技巧你也可以運用!
- 清楚表達並提出證據自己適合擔任孩子監護權一方的原因。 例如:自己是主要照顧者、自己幫助孩子做了哪些未來的規劃、分居或離婚訴訟期間也都是自己在照顧、自己家庭背景、環境、住處成員的意願等。
- 說明對方不適任的原因 例如:對方粗言粗語、家人習慣不良、犯罪行為或紀錄等。
Q:我與孩子的生活狀況,我該向誰表達?
- 法院
- 探訪的社工
Q:女方經濟狀況沒有男方好,收入沒有男方穩定,那女方還能爭取監護權嗎?
現在監護權判定的法律,在爭取監護權時,經濟基礎並不是唯一的考量要件,也不是主要考量要件,法院有時還是會將孩子監護權判給女方,並且要求經濟穩定之男方,要多付一點扶養費給女方照顧小孩。但仍然建議,女方身上一定要有點經濟,照顧小孩總是需要花費的,男方付的費用不一定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