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失敗!醫美術後嘴歪流口水,醫生竟不賠償,請律師爭取合理賠償金
2019-07-01未成年性行為 定義是什麼?與 未成年性交 會有哪些法律刑責?
2019-07-05律師函法律知識
Q.律師信函是什麼?和存證信函有什麼不同?
律師信函最大的功用在於保留證據,或者法律規定在某些情形下須先作某種「意思表示」,才可以作後續主張終止契約、解除契約或訴訟請求(比如限期催告,或請求修繕等)。一般是由民眾以「自己名義」發出,則為存證信函。而若當事人委託律師以「律師名義」和「事務所名義」發函給對方,則稱之為「律師信函」。
律師信函的內文主要記載委託人陳述的事實經過,經律師潤飾後正式寄發給對方做訴訟前的意思表示或主張對方能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因為出具了律師及事務所的名義,律師函可證明自己請了律師,且自己的主張是有法律依據的,而相較自己發出的存證信函更具有強烈的警示效果或柔性溝通,若發函後可獲對方善意回應,則有機會以訴外調解方式解決紛爭,不一定需要進一步法律訴訟,以節省訴訟的時間與成本。
Q.我的案件是否適合發律師函?律師函有哪些功能?
律師函具有以下功能,可視案件進度與自身需求,與律師討論內文:
1. 中斷訴訟時效:
法律不保護讓自己的權利睡著的當事人,因此依案件類型設有不同的時效規定,若未在時效內提起訴訟,法院將程序駁回,或者因當事人取得抗辯權而無法勝訴。若當事人因為種種考量無法馬上在時效內提出訴訟,可以請律師發律師函中斷時效,技巧性地保留訴訟的機會。
2. 聲明事實並去除侵害:
比如妨害名譽的糾紛,發律師函可有力的澄清事實,請對方採取回復名譽的措施,並且賠禮道歉、賠償相關損失。
3. 履行法律上的告知義務:
通過律師函履行告知義務(比如解約前的書面預告),可保存履行告知義務的書面證據,以備將來訴訟上的不時之需。
4. 追討積欠債務: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可委請律師函告債務人限期還款或出面協商,提醒債務人須高度重視,否則將提告處理。
5. 搜集證據的需要:
當案件證據、補強證據的準備不足時,可與律師商討策略性地發函,若對造在函後給予書面回函或口頭答覆,這些都可能成為案件的線索或可用的證據。
6. 其他:
若收到來自有糾紛對象較未正式的律師函、書面函件、電話等,可以委託律師將重要的事情以律師函的形式回復,避免落入對方的語言陷阱,留下不利於自己未來訴訟的紀錄。
Q.發律師函需要提供什麼資料?律師函的費用是?
發律師函需要提供您本人、對方,以及是否有欲寄送副本對象的姓名和地址,並將事實經過及想向對方傳達的事項告知律師,與律師溝通確認發函內容。
一般來說,發律師函的費用行情約介於新台幣$8000~20000不等,實際費用可能因案件複雜程度(比如單純的房屋租賃問題,和醫療糾紛所需審閱、處理的資訊量就有很大的差別)、律師知名度而有所差異,甚至視案件情況,有些個案還會有配合後續調解的需要或請律師出庭作證的可能,因此在發函之前,須先與律師做過全面的諮詢與評估,才能依自身情況取得精確的報價。
Q.什麼情形需要發律師函?有成功案例嗎?
除了前述關於契約上或法律上的通知義務以外,其中第3點需要聲明事實和排除自身權益的侵害是最常建議發律師函的情形。
本站曾有一位當事人在旅行途中結識了投宿同一間會館的旅伴,兩人相談甚歡,一拍即合。幾週後2人約在台中見面,該旅伴趁機告白,當晚並發生了性行為並拍照錄影留存,作為交往第一天的紀念。後來因細故爭吵,該當事人與對方漸行漸遠,後來封鎖了對方,沒想到當事人竟收到一封「法律提告訴訟書」,寄件者竟是對方的太太,內文說她將提告對當事人「通姦罪」並附帶求償50萬,限期當事人7日內主動聯繫協商。
但當事人與本所律師諮詢後,律師發現這封訴訟書內容錯漏百出,不說因為對方謊稱單身,我方當事人根本因為「不知該婚姻關係存在」而沒有侵害配偶權或妨害家庭的民、刑事責任,且當事人僅和旅伴交換過通訊軟體帳號,洩漏、取得我方當事人姓名及地址等資料之人更可能已經觸犯個資法刑責,對方的太太以這封假函文藉機訛詐的情形,更有涉及詐欺、恐嚇取財之虞。
本所律師將這諸多疑點細細梳理後,出具名義發出「律師信函」回覆,聲明我方立場並駁斥對方的主張,之後我方當事人果然就沒有在接到對方的騷擾訊息,當然也免去了訴訟的風險。
發生紛爭時若能活用律師函,有很大的機率可以達到息事寧人、防免訴訟的效果,更多律師函的成功案例,請參考本網資訊或來電 0907-289-966 免付費法律諮詢律師信函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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