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扣押是什麼?聲請假扣押程序為何?
2018-10-18他不願一起到戶政登記離婚,是否可委託他人代辦離婚?
2018-10-22109/05/30大法官作成解釋認為刑法通姦罪違憲,將通姦罪除罪化,公布之日立即失效。
刑事通姦罪除罪化,但不代表對外遇配偶及第三者無計可施,仍可做民事侵害配偶權求償哦!
故事起源:
朱先生與蔡小姐結婚多年,朱先生是一間大公司的總經理,蔡小姐則是家庭主婦;朱先生與公司秘書小三因朝夕相處,終於按耐不住,發生婚外情(外遇),蔡小姐得知後,心痛不已,於是上網搜尋「通姦罪」、「通姦罪的構成要件」:
通姦罪法律知識:
Q:通姦罪、通姦罪構成要件?
刑法第239條通姦罪,為「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 通姦行為人必須是要有配偶之人。
- 男女雙方合意性器官接合之行為。
簡單來說,朱先生已經與蔡小姐結婚,自然屬於有配偶之人,而朱先生與小三發生婚外情,只要確定有性交,就可認定觸犯通姦罪。
Q:蔡小姐必須拿出什麼樣的證據才能告的成先生與小三觸犯通姦罪呢?
在法庭上,通姦罪證據分為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而數個間接證據能成為直接證據定罪:
- 「直接證據」:通姦的錄影影片、通姦行為地點所蒐集到沾有精液與女方體液的衛生紙、使用過的保險套、毛髮等。
- 「間接證據」:外遇雙方通訊訊息(Line、簡訊)談論性交內容、公開場合的親密畫面、抓姦時衣衫不整共處一室、進出旅館的畫面等。
Q:蔡小姐必須在發現朱先生與小三通姦後多久內,提起告訴呢?
通姦罪依刑法第245條第1項屬告訴乃論之罪,而按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6個月內為之。
Q:小三說:我們雖然互相喜歡,但是沒有性交,只有口交,算不算通姦呢?
「通姦」是指合意姦淫,姦淫是指男女交媾行為。刑法修正雖將口交列入「性交」類別,但通姦罪仍維持須男女性器官交媾的「姦」字,口交仍不是「姦」的行為。因此,口交是不會成立通姦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