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怎麼辦?什麼是支付命令?
2018-10-24獨自扶養小孩二年 無故遭前妻聲請改定監護權 委請律師保障天倫樂
2018-10-28- 委託人:被告王小姐
- 所在地:台南
- 相對人:檢察官、謝小姐
- 案件類型:偽造文書
- 判決結果:不起訴
- 承辦律師:陳韋誠律師
偽造文書事實經過:
被告王小姐為保險業務員,告訴人謝小姐向被告王小姐購買多項保險商品,繳費方式均為信用卡扣款。
謝小姐主張其已向王小姐表示要解除保險契約,但被告王小姐貪圖業務獎金,除了沒有替告訴人謝小姐解除契約,竟也未經告訴人謝小姐之同意或授權,自行偽造謝小姐之簽名,於付款委託書上勾選變更繳費管道為自行繳費,這樣的行為已經對謝小姐造成損害,故提告偽造文書罪,王小姐很慌張,於是來電法律諮詢。
律師主張:
- 告訴人謝小姐日前曾經自行填寫變更書自行行付費授權書,當告訴人向被告王小姐說明要解約時,被告王小姐已用通訊軟體告知,變更繳費方式對被告王小姐有利,若未繳費保單會自動停止,2年內可以回復效力,之前所繳保費不會讓費,被告也在通訊軟體上同意。
- 停止信用卡扣款改成自行繳款,告訴人可以自行決定要不要繳款,如此對告訴人比較有利,被告沒有理由要偽造。
- 本件保險契約縱使解約,保險業務員僅被追扣獎金新台幣106元,並不會將獎金全部追回,被告實無偽造簽名之動機。
- 律師申請送筆跡鑑定,鑑定結果,該變更書上之簽名與告訴人之簽名極為相似。
偽造文書結果:
經過台南律師陳韋誠律師從保險公司之獎金發放流程、通訊軟體上的對話記錄以及申請檢察官送交筆跡鑑定,皆證明王小姐確實無偽造文書一事。因此檢察官採取陳韋誠律師的主張,對王小姐為不起訴處分。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本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