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停車遭起訴過失傷害罪,終獲判無罪
2018-07-19警示帳戶成詐欺罪幫凶冤屈,律師成功還清白
2018-07-19- 委託人:被告小V
- 所在地:新竹
- 案件類型:妨害風化
- 判決結果:緩刑
- 承辦律師:林君鴻律師
妨害風化事實經過:
小V無意間協助姐姐所經營的應召站聯絡客人,並請回答LINE的訊息,約成交後,在由姐姐所經營的應召站司機戴送小姐至客戶指定飯店,小V之行為已經構成妨害風化的幫助犯。
小V所觸犯刑法第231條第1項,意圖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引誘、容留或媒介以營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以詐術犯之者,亦同。
刑事律師主張:
一、檢察官起訴小V屬於應召站集團的共同正犯,尚有未洽。小V之行為應僅屬於幫助犯。既然小V為幫助犯,犯罪情節較正犯為輕,依刑法第30條第2項規定,減輕其刑。
二、協助集團時間短暫,僅屬邊緣性之角色,惡性尚輕。小V與家人同住,家庭狀況正常;從事服務業,就讀大學中;無刑事犯罪紀錄之素行,暨其於審理中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及其他一切情狀,應可給予緩刑宣判。
妨害風化判決結果:
法院接受了林君鴻律師的主張,於刑事訴訟中,認為小V罪刑輕微,可給予緩刑,以勵自新。最後,小V獲得了緩刑,重拾學業,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