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驚見妻與他人親密對話 憤而委任台北律師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
2021-12-22性侵告訴乃論情況有哪些?性侵害犯罪是公訴嗎?
2021-12-28性騷擾案件頻傳,可能是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遭到偷摸,或在新聞報導中看到不論是職場或校園中亦因權力不對等關係導致有不少被害人遭受這樣的傷害,然為避免這樣犯罪問題特別設立保護法令。
性騷擾案件不分性別、年齡、場合,人人都有可能會遇到,性騷擾案件發生的頻率高,但常因是一瞬間的行為或是在隱密角落發生,導致後續較難舉證證明,何謂性騷擾?當面臨時該如何應對、相關法令為何?關於性騷擾防治法您了解多少呢?
何謂性騷擾?
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規定,所謂性騷擾,是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皆符合性騷擾定義:
- 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 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性騷擾涵蓋範圍相當廣泛,不論是言語、肢體、視覺,帶有性意味、性暗示或性別歧視的言語、文字甚至是肢體觸碰,只要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讓他人感到不舒服,覺得被冒犯或侮辱,甚至影響到他人正常生活之進行或損害人格尊嚴即構成性騷擾。
性騷擾防治法包含哪些範疇?
性騷擾案件常見類型分為三大主軸:職場、校園及日常生活,特別將校園及職場區分是因為雇傭及師生間存在上下不對等關係,比一般生活中容易發生且無法抗拒,所以特別立法保護。
案例1.
小美相貌姣好,一進公司後主管便特別關照,常常會在小美身邊徘徊,且靠近脖子做出嗅聞舉動並說妳好香。
涉犯法條:
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
案例2.
小明暗戀學妹小花已久,盯著小花胸部說「好胸」、「妳好辣,好想抱著妳睡覺」等語。
涉犯法條:
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條)
案例3.
小芳搭公車時遭公車之狼襲胸。
涉犯法條:
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 (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
觸犯性騷擾防治法,會被提告嗎?
性騷擾防治法對於犯罪行為人有兩種處罰方法:
- 性騷擾防治法-行政罰鍰: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
- 性騷擾防治法-刑罰: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
兩者最主要的差別在於是否有身體上實質觸碰,舉例來說,若聊天過程開黃腔讓周遭人感到不適,將以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行政罰進行處罰;然若是有實質上觸摸行為,例如襲胸、強吻或是觸碰私密處等,則以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論處。
歡迎即刻撥打免費法律諮詢專線:0907-289-966 / 免費法律諮詢專線2:0906-882-895
性騷擾和解容易嗎?
若為性騷擾案件被害人,建議委由專業律師協助整理案件相關證據加強主張陪同與被告和解,一部分也是透過專業律師協助避免被害人重複陳述回想案發狀況,導致二次傷害;若為性騷擾被告,針對原告提出之主張及和解條件,委由專業律師協助檢視和解條件及賠償金額等是否合理,以保自身權益。
性騷擾案件,立即諮詢好律師!
了解何謂性騷擾後,會發現騷擾防治相關案件因涉及法條相對發散,須由專科刑事律師進行案件評估、擬訂訴訟策略,避免貿然和解恐有損自身權益,若遇到性騷擾相關問題,立即諮詢好律師!
更多性騷擾防治案件,歡迎來電免費法律諮詢🙂
✿免費法律諮詢專線1:0907-289-966
✿免費法律諮詢專線2:0906-882-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