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貪污治罪條例判例解析,圖利、賄賂、濫用職權一次看
2021-11-09性侵案件層出不窮,被性侵該怎麼提告性侵罪?
2021-11-16- 免費法律諮詢人:何小姐
- 案件類型:性騷擾防治法
- 所在地:台北
- 諮詢律師:陳軾霖律師
法律諮詢問題:女兒遭遇職場性騷擾該怎麼辦?
我女兒今年15歲在餐廳實習,有一天下班後,神情很恐慌的對我說:「今天同事摸了我的腰跟屁股。」我當下聽到簡直氣炸了,好好的一個小孩去實習怎麼會被這樣對待?馬上去跟店長問清楚並要求看監視器畫面,店長卻說他們監視器剛好壞掉了,並說他們只是在玩而已。我非常的不能諒解,跟他們說決定交給司法程序,那個男同事發現事情不太對勁,有私下傳道歉的訊息給我女兒,但道歉的感覺也沒有誠意,不知道該怎麼讓這種人受到懲罰,於是打電話想台北法律諮詢專業的意見…
- 我們沒有監視器的畫面,只有男方道歉的訊息,只有一個證據對我們有利嗎?
- 我們該請律師協助我們嗎?
律師建議與處理方針:蒐集性騷擾證據,提出告訴
- 性騷擾的定義其實比想像中還要廣,只要言行舉止與性或性別有關,讓當事人感受到不舒服,覺得被侵犯、冒犯就是符合職場性騷擾定義。男方覺得自己只是跟當事人玩,卻不在乎他人的感受,非常的不尊重當事人,建議可以把對方的道歉訊息截圖下來,作為騷擾行為確實有發生的證據來提出告訴。
- 建議可以請刑事訴訟幫忙撰寫刑事補充理由狀,盡量從近日的對話紀錄中找出對案件有利的證據並說明我們的主張,盡力說服檢察官起訴職場性騷擾。
本案法律諮詢後結果:
與陳軾霖律師法律諮詢後,覺得律師非常的有耐心,也會站在當事人的角度思考,幫何小姐和女兒想到許多的解決方案,於是何小姐決定請律師幫忙撰寫刑事補充理由狀,向檢察官陳明我方的主張。
本案相關法條:
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規定: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
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