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治罪條例非公務員也會觸犯?貪污緩刑、圖利、行賄總整理
2021-07-20侵害配偶權官司須打多久?如何認定侵害配偶權?
2021-07-23- 免費法律諮詢人:游先生
- 案件類型:加重竊盜、侵入住宅竊盜
- 所在地:高雄
- 諮詢律師:呂昀叡律師
竊盜案件法律諮詢問題:
游先生因為失業,家中經濟受到影響,又被地下錢莊追債,走投無路之下闖入隔壁鄰居家中行竊現金十萬。鄰居發覺報警之後,游先生也知道自己闖下大禍,誠心向受害人道歉並且成功達成和解,同時也在警局以及檢察官面前配合辦案並且誠懇認罪。游先生希望的無非就是可以爭取到緩起訴,避免家中兩老兩小失去支柱。沒想到檢察官卻不為所動,仍舊是把游先生以侵入住宅加重竊盜罪嫌起訴,讓游先生急得不知該如何是好,急忙來詢問免費法律諮詢律師:
- 我會不會因此就要被抓去關呢?
- 我在前面積極和解配合辦案,也都對於犯行坦承不諱,卻沒有獲得緩起訴,我這樣做到底對我的案件有沒有幫助呢?
刑事律師建議與處理方針:
- 游先生沒有前科,此次乃是逼不得已之下初次犯罪,家中生活平常均仰賴游先生一人支撐,同時還要照顧兩位長輩及兩個幼兒,如果入監服刑將會對家庭造成莫大的影響,因此策略上可以向法院爭取影響較小的緩刑或是易科罰金等。
- 事發後游先生已與鄰居達成和解,在偵查階段也相當配合檢警辦案,並且對犯行坦承不諱,同樣符合認罪要件,雖然偵查階段並未獲得檢察官的緩起訴,但在審判中可以據此向法官再次求情爭取減刑的機會。
諮詢結果:
經過呂昀叡律師專業的分析建議後,游先生了解到自己的案件還有轉圜的餘地,決定趕緊委任刑事訴訟律師協助處理,把握爭取緩刑的機會,力求對家庭影響最小的結果。
本案相關法條:
依刑法第 321 條規定:
犯竊盜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
二、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
三、攜帶兇器而犯之者。
四、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者。
五、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者。
六、在車站、埠頭、航空站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內而犯之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